大学城本学期第四次“砚湖沙龙”将于周三在体科院举行
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、人民武装部/通知公告2006-03-31 10:51:00来源:华南师范大学评论:0点击:收藏本文
时间 | 主 题 | 承办学院 | 地 点 |
3.7 | 大学生特殊群体的学生工作方法探索 | 法学院 | 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|
3.22 | 大学生导师制的利弊得失 | 文学院 | 文学院三楼会议室 |
4.5 | 辅导员的职业化、专业化、专家化 | 光电学院 | 光电学院二楼会议室 |
4.26 | 推进诚信教育,构建诚信文化 | 体科院 | 艺体三栋体科院三楼展览室 |
5.10 | 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| 物电学院 | |
5.24 | 辅导员与学生高品质沟通的实践与探索 | 化环学院 | |
6.7 | 辅导员心理健康维护探索与研究 | 公管学院 | |
6.21 | 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探索 | 音乐学院 | |
7.5 | 非师范生的教育与管理 | 经管学院 |
注:本学期沙龙安排如上表所示,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每期沙龙在承办学院相关会议室举行,时间为下午3:00,具体地点届时通知。
砚湖沙龙承办院系职责 一、确定沙龙具体地点,并在沙龙举行前一周报给学工办; 二、负责沙龙所需物品的采购及场地布置; 三、确定沙龙主持人,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沙龙的拍照、记录工作; 四、负责整理沙龙总结,总结格式参照上学期沙龙汇编。整理好的沙龙总结交至学工办思教科于老师(linping@scnu.edu.cn)
学生工作部(处)大学城学工办
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